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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吉法院“对话院长”平台收到了来自当事人王某发来的致谢信息,表达了对承办法官金林范公正高效、耐心负责调解纠纷的感谢。
王某(女)和李某(男)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由于对孩子的抚养权及婚内财产分割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于2025年2月,向延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双方情况、耐心听取双方诉求、找准双方冲突焦点。经了解得知,双方均希望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
该案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承办法官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与婚生女小李进行沟通,了解到小李希望和王某共同生活。鉴于孩子的个人意愿,李某工作需经常出差的现实情况,以及孩子目前的生活环境、就学环境等因素,承办法官认为小李跟随王某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之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次与李某联系,向其讲明法院对抚养权的处理原则和探视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与王某协商孩子的探视形式和次数,最终李某同意放弃小李的抚养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约定了李某对孩子的探视形式和次数,对婚内共同财产分割事宜也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离婚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圆满化解。
来源:延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