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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法官和村干部一起前往老李家调解。 图②:法官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图③:法官在炕头上做调解工作。 图④:老马和老李握手言和。 “水曲柳镇的老马和我们村的老李因为水田承包费发生纠纷,村里的调解组织调了几次都没成功,老马不让老李家插秧,眼看就要误了插秧的农时了。”近日,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辖区平安镇永丰村五社社长刘立君的电话。正值农业生产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法官决定到田间地头去化解纠纷。 在村里和乡镇司法所共建的“为民解事”工作室,法官了解事情经过后,在村干部和调解员的带领下前往老李家中调解。在老李家的炕头上,法官对症调解,耐心释法说理,慢慢打开两人的心结。很快,老李同老马商定好了承包费数额,并当场支付给老马。纠纷解决了,老马握着老李的手说:“走,我帮你插秧去,保证不误农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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