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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法院:新年“1号”案这样“立”,很暖!
时间:2024-01-02 17:55:18| 来源: 华夏法治网

(立案庭 徐秀叶)1月2日,汪清县法院立案干警前往汪清县中医院,为因交通事故受伤且行动不便的叶某在病床前完成了立案登记手续。此举将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举措在新年伊始便付诸实践,注定这家法院一年都会“很暖”。

去年12月,叶某驾车与赵某驾驶的无牌照四轮车发生碰撞,经汪清县交警大队认定叶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未受伤,叶某被送到汪清县中医院治疗,经诊断,叶某脚部骨折。叶某离异,父亲已去世,母亲智力残疾,无其他能依靠的近亲属。

事故发生后,赵某并未及时出面处理赔偿事宜。由于叶某经济条件有限,他只能托朋友李某前往法院咨询起诉事宜。汪清县法院的立案干警在了解情况后,迅速准备了相关手续,与李某一同前往汪清县中医院。在医院病床前,他们对叶某的身份及行为能力进行了核实,并当场为其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此外,他们还为叶某提供了详尽的诉讼服务指导,并建议叶某委托朋友李某进行诉讼。叶某对法院干警在冰天雪地中不辞辛劳地到医院为他办理立案登记及耐心释法答疑的行为深受感动,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汪清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注重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努力通过“上门立案”“开通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举措,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从细微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下一步,汪清县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继续探索优化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举措,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司法工作更加贴民情、近民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

来源:汪清县法院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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