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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对家暴说“不”
——和龙法院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
仇林
2016年3月1日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
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
家暴不是“家务事”
反家庭暴力是每个家庭
乃至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反家暴意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2月29日,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和龙市人民法院与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和龙法院民庭干警为现场150余名妇女群众带来了一场反家庭暴力普法专题讲座,积极引导妇女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武器对家暴说“不”。
“什么是家庭暴力行为?”“面对家庭暴力,我们应该怎么办?” 活动中,法院干警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类型,以及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呼吁大家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遭遇家暴时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法院、妇联、司法局、等组织寻求帮助。同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做反家庭暴力的宣传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原来经常性的语言谩骂也属于家庭暴力行为”;“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有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个有力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群众纷纷为和龙法院此次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 “点赞”,表示受益匪浅。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和龙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持续推动与妇联、公检司、基层自治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法治的“阳光”驱散家暴的“阴霾”。
来源:和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