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普法>> 正文
费静:申请做亲子鉴定的6种常见情况
时间:2024-02-27 20:44:35| 来源: 微信公众号

费  静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亲子鉴定”也逐渐热起来。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一下申请做亲子鉴定的6种常见情况。

  一、丈夫以婚生子女不是其亲生的为由,要求做亲子鉴定。主要原因是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诚,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主要目的是不想抚养孩子,更不想支付抚养费。有的甚至将鉴定结论做为离婚的依据。

  二、妻子以婚生子女是丈夫亲生,但丈夫不承认,认为外貌及其他方面的特征不是其亲生。此时妻子要求做亲子鉴定为证明自己清白,并在法律上确定丈夫应尽的义务。

  三、男方或女方提出不确定,结婚与否不确定。这种情况以婚外情生下的孩子为主,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继承对方的遗产为目的,这种情况一般表现为男女一方有较多的财富,而另一方主要是达到某种财产上的目的。

  四、由于医院管理方面的过错,致使抱错孩子。等孩子长大后才因某种偶然的情况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故要求做亲子鉴定。经过亲子鉴定发现出现连串的错误,这种情况的出现给大人和孩子在精神上造成巨大的创伤。

  五、子女与父母在幼小时就因被拐骗或走失等情况失散,多年以后在有关部门或有关媒体或有关的人帮助下,重新团聚。这了确定身份而进行亲子鉴定。

  六、女性自己提出,且有婚外情,而且不知道婚生子是丈夫的还是情人的。为了弄清楚孩子到底是谁的,提出亲子鉴定,一般是由女性采集男方样本,送到检测中心。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xSl3Ubm9wOkiElA4YuBcQ

责任编辑:SONGZIDONG
上一篇: 邵东市财政局开展大学生“送法进企”志愿活动
下一篇: 和龙法院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 | 打击利用恶意投诉非法牟利自律公约 | 网络诚信自律承诺书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 | 华夏法治网投诉:010-86200101
京ICP备2023040371-1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3785号
版权所有:华夏法(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3 - 2028 HX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

010-86200101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