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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追剧一时爽,学法更坦荡!延吉市法院开设“剧说法典” 专栏啦!我们不做枯燥的法条搬运工,只做贴心的“法律顾问”,和大家在剧情里学法理、明是非,掌握实用法律知识,做个懂法、守法、用法的明白人!
电视剧《生命树》以高原生态保护为载体,集中展现生态刑事、人身犯罪、职务腐败、环境侵权、婚姻收养、行政执法六大类高频法律问题。本系列(共三期)将针对电视剧《生命树》全剧情对应的违法行为进行汇总,搭配通俗释法、完整法条,带您了解剧中所触及的法律及严重后果!
一、婚姻家庭收养民事法律(白菊收养拟制血亲禁止结婚)
(一)孤儿合法收养流程(张勤勤收养白菊)
剧情回顾
援藏夫妻暴风雪牺牲,襁褓中白菊成为孤儿;同事张勤勤有意收养,白菊外婆作为监护人自愿同意,长期抚养白菊办理完整收养手续,白菊与张勤勤之子白椿以兄妹相称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收养章节
1.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3.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4.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官提示
私下抱养、未到民政局登记不产生合法收养关系,双方未成形法律意义上的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落户、继承、亲属权利均不受法律保护;收养必须书面登记,留存送养人、监护人签字材料。(二)拟制血亲禁止结婚(白菊与白椿不能婚配)
剧情回顾
白椿与白菊无血缘,自幼一同长大,萌生婚恋想法,周边村民认为无血缘即可结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法官提示
合法收养形成法律上兄妹关系,属于拟制旁系血亲,和亲生兄妹一样禁止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即便私下同居,也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存在伦理与法律双重风险。
二、行政执法、正当防卫、公民自救法律要点
(一)公民追击、解救被拐人员的正当防卫
剧情回顾
民警白菊得知弟弟被人贩子控制,独自驾车追击人贩车辆,截停后控制嫌疑人、解救受害人,全程未超过必要限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
发现他人被拐卖、拘禁,公民有权实施自救、拦截、控制嫌疑人;防卫行为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不得在对方停止侵害后继续殴打,否则构成故意伤害。
(二)公职队伍无权私自处置扣押涉案财物
剧情回顾
巡山队经费紧张,队员商议出售收缴藏羚羊皮换取经费,被老韩坚决制止。
法官提示
公安、巡山、林业部门扣押的野生动物、违禁品、涉案财物属于国家证物,统一登记封存移交司法机关,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拍卖、变卖、私分,违规操作涉嫌职务犯罪。
(三)环保督查、群众举报维权途径
剧情回顾
省环保专项督查组入驻,核查非法采矿与生态破坏;白菊、老韩偷拍盗采证据向上级举报,启动专案调查。
法官提示
群众发现非法采矿、盗猎、污染水源,可固定照片、视频、录音证据,向生态环境局、林业公安、纪委监委举报;行政机关不得阻拦群众取证、打击报复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构成违法犯罪。
来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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