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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靖边县镇靖镇在1974年建设了旧城大坝、张峁大坝、大岔大坝等三座大坝,大岔大坝是1974年动员全体社员义务建设的,2000年大坝干涸,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农作物玉米、苜蓿等长势良好。从2023年起小河台135号延长采气二厂,布设天然气管道,赔偿占地款数目较大,给政府和村委会带来了良好的机会。镇靖镇说,这是国家财产,不允许农民耕种,这是违法的,要由政府和村委会管理。镇政府领导马久福、马文喜村支书杨慧,副支书孙贵平等带领派出所,把米渠村农民种的苜蓿和玉米全部铲掉,村民席仲平等把他们铲掉的青苗现场,记录了下来,派出所把此人席仲平关押了10天。
苏台村的刘子强、李红、乔凤喜在坝地种的玉米,马久福、马文喜和水务局的负责人,带着派出所和铲车来了说:农民种坝地是违法的,铲除了玉米还不罢休,还进行罚款,刘子强因家庭贫困,交不上罚款,马久福等人指使政府的人,强行把刘子强的羊拉走,要罚款(2000元)经过刘子强的再三请求,最后罚款(400元)也不给条据。马久福和政府派出所,给延长采气二厂保驾护航,压天然气管道,井号高梁967延长采气二厂,农民多次向上级领导和信访督查组反映情况!他们说:给农民解决,但是农民一直没有等到正确的回答。
2024年4月1日,镇靖镇政府又发了《淤地坝开垦种植农作物是违法的通知》靖边县水利局于2024年7月发布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认定漫水圪坨高树贤在自己的耕种地上种苜蓿是违法的。政府和派出所还有村委会,把农民种植的苜蓿抢收卖钱,并且还要罚款,没有人敢说,以上行为都有录像,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查清事实和理由,还农民一个公道。
国土资源局文件明确指出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未有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个坝是1974年大岔大队,农民义务打起,自然属于大岔农民集体所有。
1986年3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指出凡是能复耕的土地,要尽快退还农民复耕,根据国家土地三调测绘图显示,大坝地属于农耕地,要求省上批准在坝地里埋天然气管道,也说是农耕地,而且在农民种地的时候,说农民耕种地是违法的。
靖边县人民政府靖政行复决(2015)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大岔坝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有权种植农作物,并撤销靖边县水务局(2015)1002号文件,对漫水圪坨高树贤的种植处罚,根据以上文件说明大岔坝地,仍然属于农民耕种和集体所有。
靖边县林业局的这份答复意见书印证了,水利局和村委会要霸占农民的土地和天然气管道补偿款的行为,镇靖镇、周湾村领导冒名领取农民退耕还林的补助款158880元,数目巨大。经过靖边县检察院查处,要求镇靖镇政府监督周湾村,把补助款尽快下放给农民,直到现在也没有落实……。
国家进行农厕改造,原本有国家投资,但是小河台村乔虎子因贫困户一无所有,为人善良,修建了一个厕所,但是村支书杨慧和会计李强,强行要乔虎子(2000元)修建款,如果不给就取消乔虎子低保户名额,乔虎子只好四处借货筹钱(匠人:贾二当)也在现场,村委会利用救助款选举拉票。
贫困户和低保户救济款,据我们核实的情况下,有村委会选举拉票利用大部分党员500元,各村小组长500-1000元虚假报项目多次,套取国家经济,小河台山高路远,没有人过问。
涉事群众恳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农民无法生存,他们的保护伞,到底在哪里,希望给农民讨回公道和正义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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