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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吉法院河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引发的抵押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周某在某贷款公司借款6万元,并按照该公司要求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抵押给公司的工作人员赵某。借款后,周某如期地按月进行还款,于2023年1月还清全部借款,并申请办理解除房屋的抵押手续。在与赵某沟通后得知,被抵押的房屋他项权证在公司不慎丢失,解除抵押须先补办证件。赵某表示该证件是在公司丢失,且公司未通知其补办证件,建议周某找公司补办;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房屋的他项权证办理在赵某名下,建议周某找赵某共同补办。随后,周某多次与赵某和该公司进行沟通,但对方相互推诿、拒不配合。无奈之下,周某将赵某诉至延吉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与赵某进行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如不配合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将存在败诉风险,且要承担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赵某在知道了该案的法律后果后,态度一改从前,积极主动地配合周某到房产局办理了解除抵押登记,周某顺利拿回了房照,并到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法官提示
广大群众要结合自己的收入来合理规划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正规的借贷平台,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护好个人信息,保存相关的收据凭证,并且做到按时还款,以防范金融借款的诱惑与风险。
来源:延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