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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健全规范长效机制
时间:2026-03-12 10:41:33| 来源: 法治网

□ 本报记者 刘欣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6年工作时提出,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引发代表委员热议。

去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全面推开,取得明显成效。

代表委员纷纷建言,要巩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已有成果,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直接关系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保障企业权益、整治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既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服务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现政企良性互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佑勇说。

周佑勇指出,去年3月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推广“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综合监管模式,推动协同检查事项涵盖多个业务领域,显著减轻了企业负担。随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司法部已累计发布四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充分彰显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作用。

“过去企业要耗费精力应对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如今‘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让我们能把时间、人力、财力真正用在产品创新、文化传承与市场开拓上。”对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带来的改善,深耕实业三十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依文集团董事长夏华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预期稳则信心足,信心足则敢投入、敢创新、敢担当,我们才能放心把根扎得更深,把事业做得更长久。”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夏华既是亲历者,也是调研者,她去年陪同全国工商联走访调研了许多不同类型的企业,最深的感受就是这场专项行动不是“一阵风”的整治,而是实实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深入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不断强化,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乱象得到有效纠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地推出系列创新举措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背后离不开各地的扎实推进,以及一系列创新举措的持续落地。

去年以来,江苏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5项举措,集中推出“大件运输审批服务”“小微食品企业共享检验室”等35项便民利企实事,全省涉企行政检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实现“五下降”。据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晓伟介绍,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健全行政检查主体确认公告、事项清单管理、计划管理等制度,以刚性制度约束执法任性;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综合运用遥感监控、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紧盯企业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建立企业“联系点+监测点”直通机制,形成问题线索“发现—移送—处置”工作闭环等。

“广东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运用‘粤执法’等平台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12345’平台协同联动,建立闭环机制。按程序修改废止涉企法规规章19部、政策文件90余份,着力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扫清法制障碍。启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推动全省4400多家涉企执法主体的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标准等六类要素统一公示。全面实行‘亮码入企’,做到‘检查必亮码、亮码即定位、定位即监督’,用‘法治+科技’手段实现涉企检查全过程留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说。

四川创新推广运行“天府入企码”,通过“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从源头上扎紧制度篱笆,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2025年,全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大幅下降。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丹告诉记者,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省政府规章《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好的企业“无事不扰”、对风险高的企业“精准监管”,用制度的确定性换来企业在四川安心经营、放手发展的底气。

常态化加强监督促规范

针对如何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代表委员们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周佑勇建议,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细化“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减轻处罚”适用情形;强化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刚性约束,健全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建立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常态化监测机制和重大违法问题约谈通报制度;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通过大数据筛查异常执法数据,实现从被动检查向主动预警转变,让“数据多跑路”,让监督更精准;完善行政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多元协同发力的监督体系,有效避免违法执法、不当执法行为,共同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夏华呼吁,加快修订价格法,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违规收费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以制度刚性震慑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在政策制定、执法标准完善、执法效果评估等环节,充分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让执法政策更精准、更接地气。

“建议构建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按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对企业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检查备案制度和检查清单制度,将入企检查行为全部纳入一个平台管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说,“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强化执法监督,完善企业诉求响应与案卷评查机制,以制度固化成果、以监督规范执法,用法治为企业保驾护航,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迟日大认为,可以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优势,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更好发挥政协“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推动设立“营商环境执法观察点”,定期组织企业家、行业协会开展交流活动。建立涉企执法意见直通车,使企业诉求能第一时间直达执法监督部门。同时,建议尽快推动行政处罚法配套细则修订,明确涉企执法“免罚清单”“首违不罚”等裁量标准,尤其要细化对新技术、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规则。

来源: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6-03/12/content_9355213.html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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