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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风险研判的五大原则
时间:2023-12-30 20:40:05| 来源: 法治网

在网络舆情工作中,处置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准确研判舆情风险,即找到那些可能影响舆论看法、判断和舆情走势的风险点,结合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综合衡量,如此才能在舆论喧嚣中迅速找准工作目标和方向,达到平息舆情或者消除质疑的效果。根据众多热点舆情应对处置的经验教训,法治网舆情中心提出网络舆情风险研判需要遵循的五大原则。

1. 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舆情风险研判工作的基础。舆情研判首先要做的就是核实舆论内容的真实性,只有真实的讨论才有助于真正解决问题。一起事件引起网络热议后,各种观点和声音迅速浮现出来,其中哪些声音是对事实的评价,哪些是虚假、不实的信息,舆情分析人员要有清醒地判断和认识。这里需要警惕两个陷阱:

一是警惕舆情研判“跟着舆论走”。就是看清网络讨论的立场、看法和判断与事实真相的差距大不大。在一些反转舆情中,舆情发酵时网络上沸沸扬扬,如果简单地跟着网民声音走,很容易进入误区甚至踏进陷阱中。此外,“水军刷屏”现象在舆论场中也比较常见,这些“机器人”用着统一的文案模板进行评论,目的或是为了引流或者为了养号,通常还会被推送到评论区热门位置,干扰网民判断,这类声音也应当引起警惕。

二是警惕舆情研判“陷进负面情绪里”。网络讨论背后很多是情绪性的东西,怎么剥离这些情绪,直达问题核心,是舆情研判工作需要明确的重要任务。例如在一些群情激愤的事件中,网民常常会出现泄愤式的非理性讨论,或者是将未经证实的传言当作事实,要求相关部门从严惩处。官方如果仓促应付,将会偏离真相的航线,甚至带来衍生风险。这就需要在风险研判时立足核心事实,明确公众的真实需求,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 底线原则

网络已是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当前,部分热点事件常常聚焦于公众的日常生活,通过煽情方式触发公众共鸣和共情心理,将突发偶发的个案上升到法律、政治、意识形态等制度层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网络舆情应对和引导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底线就是安全和稳定。

重大突发舆情事件关乎公共利益、影响人们对政府公信力的认同,在进行风险研判时,需要更关注舆论讨论背后的议题是否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辨别舆论聚焦或者争议的是现象还是对现象的解读。对于前者,网民情绪性地调侃或吐槽,是他们借由热点事件宣泄日常负面情绪的体现,应予以理性客观对待;但对于后者,往往富含更深层次讨论,则需要引起警惕。例如在上海万圣节活动引起的热议中,多数舆论将其看作是一次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只有极少数或者个别人士通过炒作警方执法,用“街头艺术”等形式进行试探,企图在传播层面对公众产生认知误导。这类舆情线索和舆论信息是有关部门研判风险时需要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的信息。

3. 问题导向原则

问题导向就是以解决问题为方向。社会热点舆情背后普遍都牵涉一定的社会问题,如此才能引起广泛关注与共鸣。网络舆情风险研判工作需以此为基本方法,从舆论讨论中梳理出激发网民情绪的现实困境或社会问题,对照自身工作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问题”视角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随着舆情发展演变而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换句话说,即随着舆情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舆论对该事件所反映问题的看法也是变化的。比如在四川烈性犬咬伤幼童事件中,舆情初期阶段,网民关注点之一就在于当地有没有抓到烈性犬,是否将公众置于烈性犬的威胁之下,因此当地迟迟未能抓住肇事犬只、锁定其主人引起多数网民不满。而随着舆情发酵,网络讨论迅速升级为当地对烈性犬的管理是否完备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如何管理烈性犬和流浪犬等问题,话题层次进一步上升。到了这一层面,舆论普遍认为简单粗暴地处理反而暴露出更为关键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这也是随后个别地方出现的暴力抓狗行为或者“一刀切”的禁养要求激起舆论争议的原因。

舆情风险值的高低以及风险期持续时间的长短,一般也与事件所反映之问题的重要性及普遍性有着密切联系。如果舆情背后的问题关乎安全、权利等公共利益,其舆情风险处于高位。如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引起了公众对公共场所人身安全的担忧。相关处置部门在研判工作时就需要针对公众的安全需求进行引导,以免负面情绪扩散蔓延甚至被渲染放大,刺激舆情进一步变异升级。此外,需警惕避免对问题和诉求不加研判就盲目许诺,令自身陷入无法兑现的困局。

4. 整体性原则

舆情发酵时出现众声喧哗的局面,各类观点和声音此起彼伏,如何从中抓住核心要素,关键就是要遵循整体性原则,也就是要把舆情事件各个主体和所有环节当做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中把握舆情特征和性质,而不是只看舆论对某一主体或者某一阶段工作的评价。首先,从声量上来看,热度最高的观点并不等于事件核心话题,还需要考察该观点与事件的相关程度,研判它们对舆情走势的影响。对待少数的不同声音需遵循类似原则,既不能因为其声量低而予以忽略,也不能因其观点“吸睛”而突出关注。其次,从内容上来看,基于事件要素的讨论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主要内容,研判时还需要规避造谣传谣和“节奏党”的影响,及时剔除炒作产生的“伪民意”和“伪舆情”,引导舆论回归事实基础。其中谣言多涉及事件真相或者处置工作,尤其是经过裁剪拼接的内容更具有迷惑性;网上带节奏的声音则装作“知情人士”或者自称有相同遭遇,看似假装客观中立,实际上撩拨拱火,目的就是煽动大众情绪,搅乱网络舆论场。

另外,当前舆论观点的收集主要是在各个社交媒体平台,而各平台的受众特性决定了平台用户对同一事件的关注点和讨论角度是有差异的,不同圈层的态度分化也比较明显。因此,对于这种差异化,舆情研判人员要有清醒地认识,在对相关风险进行分析时要综合评估,并进一步归纳总结,基本原则就是看整体趋势、看多数舆论的态度。

5. 关联性原则

网络舆情一般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处置主体,因此多数舆论讨论的焦点围绕这些主体的工作展开。在进行舆情研判时,相关部门需要判断网络焦点话题是否与涉事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有关联,以及关联的程度如何。一般来说,那些明确要求涉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出回应交代的观点风险值更高,尤其是媒体通常以“几问某某事件”为题刊发的评论文章。如河南平顶山鲁山县耗资超700万元的“牛郎织女”雕塑引发关注和争议,中国新闻网刊文《五问715万元“丑”雕塑》,追问事件真相,相关话题迅速冲上微博热搜榜。而部分舆情事件中的发散性讨论由于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责任主体,舆情风险值则相对较低。

舆情发展和演变过程具有动态性,对舆情风险的研判要抓住阶段性特征,将事件的未来发展方向和走势纳入风险评估范围内,观察在一定时期内有无新增责任主体或者处置主体,并着重关注舆论对相关主体的评价,以此完善风险评估工作。因此,舆情风险研判工作需要对舆论态势和舆情走势的变化保持敏锐感知,提前捕捉风险,全方位理清舆论关切点及质疑点,进行针对性的回应和引导,提升舆情应对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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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彭晓月

新媒体编辑:李静

来源: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3-12/18/content_8940169.html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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