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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第七中学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第一课
时间:2024-03-05 20:38:01| 来源: 华夏法治网


  2024年2月29日,衡阳市第七中学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第一课,学校所有行政领导干部参与培训。

  课上,朱礼华副校长宣读了《衡阳市第七中学强师德正师风“十不准”》。组织所有参训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剖析了一批突出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

  汤克校长指出,要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坚定我校行政队伍的政治信念,增强法纪观念,提升行政队伍的领导力,提升应对复杂问题的应急处理能力;要进一步了解当今基础教育现状,了解现代学校管理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从而推动七中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推进特色办学,推进七中教育特色品牌发展,用新思想、新作风、新业绩,为七中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附:衡阳市第七中学强师德正师风“十不准”

 1.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准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

 2.不准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

 3.不准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准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 不准参与色情、赌博、 吸毒、斗殴、酒驾等违法行为;不准组织或参与违规借贷、非法集资、传销活动;

 4不准以任何形式猥亵、性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不准歧视、侮辱、 虐待、伤害学生;不准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的言行,或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5..不准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准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6.不准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不准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学生与家长的信息;

 7.不准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8.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9..不准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 消极怠工,或空岗、 无故旷工、未经批准找人替班或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10.不准在招生、 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 岗位聘用、 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来源:衡阳市第七中学

责任编辑:赵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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