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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标准化的起诉状,成为打开纠纷症结的“金钥匙”
时间:2025-12-30 16:44:04|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一份标准化的起诉状,如何成为打开纠纷症结的“金钥匙”?一场看似安静的文书变革,又是怎样让法官审得更好、群众诉得更顺?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以标准化文书改革为抓手,全面推广民事“两状”示范文本,这场“小切口”变革,正悄然撬动着司法效率与司法为民的“大格局”,让正义更快抵达。

立案的“贴心导航”

辅助破解“书写难”

冬日午后,大冶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秩序井然。走进诉讼服务中心,一本本《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和《民事答辩状(示范文本)》摆放在醒目位置,设计简明、要点清晰。

头发花白、手持几张皱巴巴信纸的李大爷,在立案窗口前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他想起诉邻居占用通道,但自己写的诉状事实部分“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关键信息模糊不清。

“同志,我没请律师,我这状子写得行不行?”李大爷忐忑地向窗口工作人员询问。

立案庭工作人员小黄接过材料,迅速浏览后,温和地解释道:“大爷,您别急。事情经过我们都了解了,主要是格式和要素不太规范。来,我带您在线上系统填写一下,按照指引操作很方便的。”在小黄的引导下,李大爷通过在线平台的引导式界面,按照“何时、何地、何事、何诉求”的要素提示,一步步录入了相关情况。短短几分钟,一份要素齐全、格式规范的起诉状便生成了,连相关法律条文依据也清晰列明。

“哎呀,这个好!清清楚楚,该写的都写上了,我心里也踏实了。”李大爷看着打印出来的规范诉状,脸上的愁容一扫而光,满意地在指定位置签上了名字。他感慨道:“之前就怕自己写得不好,白跑一趟。这下可省心了!”

李大爷的经历,是法院破解群众“诉状书写难”的生动缩影。据大冶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张润民介绍,过去许多当事人,尤其是不熟悉法律的群众,所写诉状常存在请求不明确、事实陈述不清、证据不全等问题,导致需要工作人员反复指导补正,既增加了群众诉累,也影响了立案效率。

为破解这一困境,大冶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醒目处摆放常见案由的“两状”示范文本展板,等候区桌面张贴“扫码即得”的电子版指引,并配备专人指导现场填写。这套“立体导引”系统,将抽象的“应当怎么写”转化为直观的“可以照着做”。

“自2024年首批民事纠纷示范文本试行以来,效果非常明显。”张润民说,当事人一次性成功提交合格诉状的比例显著提升,因文书不规范导致的补正次数大幅下降,立案效率整体提高约30%。这种直观易懂的形式,如同提供了一把“标准尺”,让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有效避免了因格式不规范或要素缺失而反复奔波,实现了“一次告知、一次办好”,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调解的“梳理神器”

高效提取“争议点”

一张标准化文书,何以释放出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实质解纷的显著能量?在调解环节,它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

“您看,通过这个系统,我们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了。”在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现场,特邀调解员尹辉煌正引导当事人使用“要素提取助手”。被告带来的手写材料足有七八页,却难觅关键事实。尹辉煌没有急于翻阅材料,而是打开手机小程序,与当事人一起将争议焦点梳理成几个清晰的要素模块。

类似的场景在大冶法院调解工作中已不鲜见。面对冗长复杂的答辩材料,调解员们已经掌握了一套高效的工作方法。“有些当事人写了大量材料,但核心诉求反而被淹没在琐碎叙述中。”尹辉煌表示,有了这个“神器”,就像有了“金钥匙”,它有效解决了非规范文本进入调解环节后,信息提取效率低下的痛点,能快速从纷杂信息里找到路径,调解成功率也提高了。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中,被告提交的答辩材料反复强调双方交情,对借款金额、还款情况等关键事实语焉不详。尹辉煌引导当事人采用要素提取法,仅用十几分钟就将散乱的信息归纳为借款时间、本金、利息等关键要素。

“这么一梳理,确实是我有几笔账目没算清楚。”当事人坦言。争议焦点明确后,调解工作得以高效推进,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大冶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红分析:“传统调解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梳理材料,而现在通过要素式工作法,调解工作实现从‘大海捞针’到‘精准捕捉’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更让当事人能够更清晰地认识纠纷本质,为理性协商创造条件。

为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引导应用示范文本方面的“枢纽”作用,大冶法院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围绕示范文本使用场景、条目规范释义、实务常见问题解析等内容展开系统讲解,并将示范文本的推广成效纳入调解员绩效考核,有效增强其运用示范文本的主动性和实操水平。数据显示,要素式工作法推行以来,该院案件调解周期平均缩短约15%,调解成功率和当事人满意度均呈现稳步提升。

“现在调解工作更有章法了。要素式工作法让当事人能够更理性地看待纠纷,我们也能够更专注地解决核心矛盾。”调解员肖娟感慨,这种工作方法的创新,不仅提升了个案调解效率,更推动形成了更加规范、专业的纠纷化解新模式。

审判的“效率引擎”

庭审实现“加速度”

审判庭内,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正在审理。法官王润家面前,摆放着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要素式起诉状和答辩状。

庭审伊始,王润家便直接切入核心问题:“原告,根据你的起诉状,你主张被告拖欠2023年5月至8月的劳务费共计3万元,并提供了一份工作量确认单。被告,你的答辩状对工作量无异议,但辩称其中6000元已通过现金支付,并质疑剩余款项因部分工程质量问题应予以扣减,是否正确?”双方均予确认。

由于事实要素和争议焦点在庭前通过规范文书已基本明确,庭审环节省去了大量的事实陈述和基础证据核对时间,双方代理人直接围绕“6000元现金支付是否属实”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认定与扣减依据”两个焦点问题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不到40分钟,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高效结束,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以往这类案件,仅核对工作量、工资金额、支付情况等基础事实,可能就要花费小半天。”王润家庭后表示,“要素式‘两状’好比给案件画好了‘骨骼图’,当事人按照要素提供信息,争议点一目了然。我们法官可以将主要精力集中于争议焦点的审理上,庭审效率自然大幅提升,庭审时长平均缩短约40%。”

“两状”示范文本的结构化、要素化特点,为审判工作安装了“效率引擎”,使其天然成为提升审判质效的“加速器”。它不仅规范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更重塑了庭审节奏。

陈红表示,示范文本要求当事人围绕特定要素陈述事实、列明证据、明确诉求,促使诉辩双方在庭前即完成基础事实的整理与固定,使庭审能够直奔主题,深度聚焦法律适用与责任划分等核心争议,实现了从“耗时于核对基础事实”到“专注于解决法律争议”的转变。

这种转变,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使得当事人能更快速地获得裁判结果,增强了司法获得感。自2024年1月1日全面推广“两状”示范文本以来,大冶法院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去年的58天缩短至46天,减少约21%。

联动的“聚合效应”

凝聚共治“同心圆”

“一开始觉得是多了道框框,用下来才发现真是便利了许多。”谈及“两状”示范文本,在当地执业多年的法律工作者刘汉中坦言,自己之所以从最初的观望者变成了积极的推广者,是因为这种标准化模式,有助于在法律共同体内形成更加统一的语言和思维框架,提升沟通效率,也间接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

长期代理民事案件的律师吴春林对此深表认同:“示范文本可以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特别是对于复杂案件,其要素引导能帮助更全面、更系统地梳理案情和证据,避免遗漏要点。”他认为,示范文本的要素引导能帮助更全面、更系统地梳理案情和证据,避免遗漏要点。同时,它能促使当事人更理性地审视诉求,减少不切实际的想法,为调解或庭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也让律师能更专注于核心问题的解决。

一项改革的顺利推进,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协同参与和共建共治。大冶法院在推广“两状”示范文本过程中,着力推动形成联动的“聚合效应”,通过打出“内外兼修”组合拳,实现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引导”的服务模式转型,构建起多方协同、共建共治的司法服务新格局,持续凝聚共治“同心圆”,推动“两状”应用真正落地见效、释放效能。

大冶法院将“两状”应用能力作为前端人员的必备技能,累计开展专项培训6场,覆盖立案、审判等部门120余人次,确保窗口人员“人人懂规范、个个会指导”。对外“延伸触角”,法官团队主动走进社区、村、企业开展“菜单式”普法宣讲14场,将静态模板转化为“身边指导”。同时,联合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建立协同机制,推动律师在代理相关案件时示范文本使用率突破90%,实现“从源头提质、在诉前规范”。

“示范文本不能只放在诉讼服务中心,更要主动送到群众身边、融入多元解纷链条中去。”大冶法院院长郑青表示。他认为,“推广‘两状’示范文本,其意义远超文书本身。它是提升司法效能、优化诉讼体验的重要一环,是一场关于诉讼理念、行为和效率的革新,最终目的是要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好方式得以实现。

看似平常的“两状”,正以润物无声的方式重塑着司法场景——诉讼服务中心里,当事人对照填写,诉求清晰有序;调解室内,调解员凭借要素明确的文书,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审判台上,法官一 开庭即直指核心,庭审节奏明快流畅。一场源于文本、贯穿流程的“静默增效”,在每一个环节都悄然释放能量,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实地被感知、被兑现。

从“诉状怎么写”的困惑,到“焦点在哪里”的高效,再到“案结事了”的踏实,“两状”示范文本如同一根无形的纽带,将立案、调解、审判乃至社会解纷力量紧密衔接,推动形成一种更加规范、协同、可预期的司法运行新生态。大冶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将标准化、规范化的理念深植于诉讼全流程,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与公信力。一条始于“一份状”、通往“高效解纷”的变革之路,正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开阔,生动诠释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时代内涵。(记者 蔡蕾 通讯员 张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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