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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丽 何潇雅)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敦化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孙某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在某食品有限公司任职工作,在职期间,该食品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经核算,累计拖欠原告工资达人民币9350元。原告多次通过口头等方式向食品公司催讨上述工资,但食品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支付分文。2025年5月,孙某向敦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孙某因不服仲裁裁决,向敦化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逐一进行审查,因案件事实相对清楚,涉案金额较小,综合考量后承办法官尝试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减少劳动者和所在企业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以“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明确企业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并通过情感劝解,引导劳动者和企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026年7月前,由某食品公司给付孙某工资款9000元。
劳动争议无小事,事事关乎民生安稳与经济发展。敦化法院在审理此类劳动案件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寻求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健康发展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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