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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司法局: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时间:2024-05-23 15:43:53| 来源: 华夏法治网

为切实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重要作用,临清市司法局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及联系点进行了公开选聘和选定,发挥多元监督的优越性,有效促进政府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代表范围广当好企业群体的“沟通桥”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是从我市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出发,旨在充分借助“外脑”,以社会监督促进政府内部监督、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临清市司法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央、省、市建设法治政府重大部署,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经过联合审查、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40名和35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范围辐射到各镇(街),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涵盖了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等多个领域企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具备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且与行政执法部门打交道比较多,熟悉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其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行“开门监督”,有效破解了执法问题群众“看得见,管不着”、政府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在政府宏观和企业微观之间构建沟通桥梁,让企业家发声、让企业家说话,打造让企业家感到舒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法治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监督机制新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

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与检察院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社会联系点等外部监督主体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印发《临清市实务案例“讲”“评”制度》的通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印发《临清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职责》,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社会监督员职责。

制定《临清市行政执法履职评议制度》,由评议小组和评议团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内容进行评议,开辟监督模式新视野。评议结果依托报刊、电视、网络等途径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推行“面对面”执法监督模式。开展“现场监督、现场评查、现场纠正、现场整改”的“面对面”现场执法监督活动。执法监督员通过调研走访、参与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督察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一方面聆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声音,及时向行政执法机构提出建议,另一方面向社会反映政府执法的困境和难题,加深双方之间的理解和支持。

三、培训内容全当好执法监督的“宣传员”

加强日常培训学习,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培训标准化方案,做好“集中培训”“以干代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培训模式,打造了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临清市司法局抓实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素质能力。结合实际、主动宣传,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加强组织协调,真正让社会监督员、联系点成为行政执法监督的“正衣镜”,加强舆论宣传,努力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认知度、认同感、参与度,扩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

四、推进措施实当好整改落实的“催化剂”

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定监督联系点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增强依法行政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临清市司法局在全聊城市率先建立了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以协调监督镇街行政执法工作为重点,通过定期到联系点走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座谈会,针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反映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履行、补正或者改正,有效规范个别领域执法不文明行为。

为更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积极发挥作用,对监督范围内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评查,减少和消除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联系镇街法律顾问,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提升执法监督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制定执法监督联系点执法报备制度,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报备要求,顺应数字化改革需要,通过网上报备的形式,实现一键上报、一键备案,市司法局及时根据报备情况进行跟进,切实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架起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与企业之间的连心桥。

来源:临清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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