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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法院:跨国离婚云调解 如我在诉解民忧
时间:2024-04-07 15:59:44| 来源: 华夏法治网

(杨周)“被告2015年出国后一直未回国,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我,我只有他的微信号,没有别的联系方式,法官帮忙想想办法……”

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拿到卷宗后发现被告的联系方式只写了微信号,并注明了被告在韩国。法官试着加了微信,但对方一直未通过,于是联系原告询问具体情况。

原来,原被告从1996年起共同生活,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琐事争吵。2015年被告外出韩国务工后一直未回国,也未主动联系原告。原告以被告对家庭不闻不问,没有尽到丈夫、父亲的义务,致使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未成年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了解案情后,法官通过在添加朋友申请中表明自己身份,说明具体案情,阐明法律后果等内容多次添加被告微信,被告终于通过了……

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庭,但该案中被告在韩国务工出庭应诉实有不便,且经庭前调查,被告表示双方已分居多年,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于是法官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上进行了调解。

近年来,龙井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的为民理念,始终坚持换位思考,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目标和导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龙井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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