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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兴平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切实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
王某某在给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期间不慎受伤。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王某某住院治疗期间支付13万元医疗费。王某某及亲属多次与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王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兴平法院。经鉴定,王某某伤情构成六级伤残。
承办法官围绕矛盾争议焦点,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坚持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责任义务。通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数额和给付期限达成一致。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调解协议达成当日向王某某支付15万元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李军委)
来源: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