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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郑红军 通讯员 郭德民 朱丽君 娄雅灵)12月5日,记者从青岛海事法院获悉,该院于今年9月正式印发的海上养殖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引(试行),精准破解“航行权”与“养殖权”的核心冲突,推动海事审判实现从个案审理到源头治理、从规则引领到行业规范的延伸跨越。截至11月底,青岛海事法院受理的养殖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7.04%,上诉率同比下降3.37个百分点,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约30%。
山东海域具有航运繁忙与养殖密集的双重属性,使得船舶侵入养殖区引发的损害纠纷长期居高不下。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4年,青岛海事法院受理此类案件达248件,诉讼标的额达2.53亿元,案件数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此类事故发生于开放的海洋环境,现场痕迹难以留存,导致关键证据固定难、事实还原难。案件审理涉及养殖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船舶航行过失界定以及不可抗力、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专业问题,部分问题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司法裁量空间较大。”审理指引起草人周黛娜坦言,由于司法实践中长期缺少统一细化的审理标准,导致“类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
为切实破解这一司法难题,青岛海事法院立足多年审判实践,系统梳理典型案例经验,广泛征求多方意见,最终形成包含七大部分、三十六条内容的审理指引,对案件审理全流程、各关键环节进行系统性、规范化界定。
在关键事实认定上,审理指引明确了养殖合法性、受损范围、损失计算等核心问题的具体认定方法和审查要点,同时规范鉴定评估程序与证据采信规则,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精准指引;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合理划分养殖户与船方在行为、因果、损失、免责等方面的举证责任,强化对公文书证、现场勘验记录、船舶轨迹等证据的审查运用,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在责任划分上,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综合考量警示设置、航行过错、自然条件、养殖非法性等因素,科学界定各方责任,尤其是明确了航道内、禁养区等非法养殖的责任承担规则,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审理指引不仅为司法审判提供了明确依据,也为养殖企业和航运企业划定了行为边界。山东木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宋业强表示,“指引明确了养殖区域安全防护、船舶航行避让等具体要求,让我们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有了遵循,有效降低了风险”。
来源:https://www.rmfyb.com/content/202512/14/article_1005458_1391537047_6400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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