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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征程法治足迹丨良法善治护航民族复兴伟业
时间:2026-06-22 13:11:56| 来源: 法治网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11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1.4万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组织开展新时代首次法律清理,对139件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提出处理意见,集中、主动、批量解决法律体系内部不和谐、不统一、不适应的问题

□ 伟大征程 法治足迹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正式宣告中国共产党成立。从此,中国革命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人民的命运开始发生根本性转变。

建党105年,既是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105年,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以良法善治护航民族复兴伟业的105年。

105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成功开辟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赢得人民拥护、具有显著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浴血奋战同时开展丰富法制探索

在领导人民争取自由解放、实现当家作主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开创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立法之路。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带领人民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等大量法律法令。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开展革命、浴血奋战的同时,也在巩固革命成果、建立统一战线、促进革命斗争等方面开展了丰富的法制理论和实践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构筑较为完整立法行政司法体系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带领人民制定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惩治贪污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令。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为国家建设发展勾勒出“一条清楚的轨道”。同时,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发挥法治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国家制度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构筑起较为完整的立法、行政、司法体系,为巩固政权和革命胜利成果,建立政治、经济、社会与法律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并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先后出台了刑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食品安全法等一大批重要法律法规。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一系列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这一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实现有法可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发展,有力保障和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在新时代,立法数量大幅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来,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11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1.4万多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法律规范类型、层级更加丰富多元。在中央层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制定海警法,授权中国海警局就海上维权执法事项制定规章。在地方层面,2015年、2023年两次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项立法权限,形成省与设区的市两级地方性法规格局;通过制定法律或作出决定,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更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

法律制度体系化稳步推进。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和作出决定、法律清理等形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2020年5月、2026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分别表决通过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实现相关领域法律规范的体系化,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国家安全法、对外关系法等一些重要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以点带面推动相关领域法律制度系统集成、形成合力。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同一法律部门不同法律之间的关系,确保法律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协同高效,法律体系和谐统一。组织开展新时代首次法律清理,对139件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提出处理意见,集中、主动、批量解决法律体系内部不和谐、不统一、不适应的问题。

来源: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6-06/22/content_9409761.html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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