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张昊
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首次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四方会商”机制,聚焦共同关注的律师工作重点领域,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张军指出,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律监督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的监督、支持。依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人民法院将携手各方共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会商机制作用,持续抓好会商成果落实,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从制度机制上强化审判工作,履行好对下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升司法审判质效。尊重、保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畅通律师维权渠道,支持律师依法行使权利。与各方一道,持续推进律师参与市场化调解工作,促进律师在“抓前端,治未病”中发挥更大作用。持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落实离任人员有关从业限制,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探索开展同堂培训,做实良性互动。
“‘四方会商’是四家深化协作配合、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创新实践和务实举措。坐在一起就是成效!”应勇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都是党领导下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职能分工虽有不同,但根本目标高度一致,都是要立足自身职能,努力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合力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时代新征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是法治共同体的使命与责任,四家要同向同行、携手努力、形成合力。最高检将协同与会各方做好交流会商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深化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持续构建“亲”“清”检律关系,共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领域的一体遵循和贯彻落实。
贺荣指出,建立“四方会商”机制,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彰显法治自信的务实举措。律师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律师职业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广大律师践行为民宗旨,促进法律服务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持续推进执业权利保障落实,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要强抓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坚决整治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要创新开展律师商事调解,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入更多律师专业力量。要用好“四方会商”平台,充分发挥法检司律沟通协作机制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更强法治合力,共同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会上,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介绍相关工作情况。与会同志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就更好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达成一系列共识。蒋敏、肖胜方、沈田丰、顾永忠、杨希勇5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
来源: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4-01/25/content_8954738.html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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