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洁 庞凡丁
“是我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我自愿接受处罚。”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谈话室内,因阻碍执行被依法处罚的案外人罗某低着头,语气中满是懊悔。 这一切,还要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说起。 2024年,顾某、何某向邢某借款200万元,后因未能按期还款被诉至泉山区法院,法院依法判令二人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人始终未履行义务,邢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全方位财产查控程序,经多轮核查,两名被执行人名下几乎无可供执行财产,仅何某名下一辆机动车成为本案唯一具备处置条件的财产。 执行干警迅速对车辆活动轨迹逐一梳理研判,通过分片走访、定点蹲守,最终精准锁定涉案车辆藏匿于辖区某居民小区内。掌握线索后,执行干警随即前往目标小区开展强制扣车行动。 就在执行干警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扣押时,罗某等3名案外人突然闯入现场拦住车辆,情绪十分激动:“我们也是债主,这车是我们先发现的!你们不能扣,我们要拿来抵债!” 面对突发状况,执行干警始终保持理性克制,向三人出示本案相关法律文书,多次释法明理并予以警告,要求三人立即停止阻挠。但罗某等人置若罔闻,既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债权合法有效,也不配合执行干警工作,仍采取极端方式阻碍执行。 为防止事态升级、及时排除妨害,执行干警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罗某等三人带回法院接受调查。与此同时,现场留守人员按预定方案顺利完成车辆扣押。 回到法院后,经执行干警严肃释法与教育疏导,罗某等人冷静下来,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深刻悔过并自愿接受惩戒。鉴于三人阻碍司法执行、暴力妨害公务,情节恶劣,严重破坏执行工作秩序,泉山区法院依法对三人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司法惩戒决定。 此次执行行动也让被执行人何某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数日后,何某多方筹措资金,主动履行了50万元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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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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