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昊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4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从人民法院坚决否定借婚姻索取财物、规制婚介机构借虚假宣传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准确适用彩礼返还规则等方面,回应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件案例介绍了人民法院加大力度打击婚骗行为,坚决否定借婚姻索取财物。典型案例“赵某诉孙某离婚纠纷案”中,赵某(男)与孙某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给付彩礼8.6万元,后赵某提起离婚诉讼,以孙某将婚姻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孙某返还全部彩礼。该案中,赵某与孙某就是否共同居住、感情状况等存在较大争议。尽管双方从办理结婚登记到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不足一年,但法院无法仅依据该事实认定孙某存在不法目的。本案的突破点在于,赵某向法庭提出孙某在近四年中还涉及两起其他离婚诉讼。法院依职权调查后发现,孙某不仅在较短时间内多次“闪婚”、均接收较高数额彩礼、婚姻存续时间均较短,且历次离婚诉讼中男方对于婚后双方无夫妻之实、孙某回娘家居住的共同生活状态等描述基本一致,结合孙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对维系婚姻作出相应努力,法院据此认定孙某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孙某返还全部彩礼8.6万元。
如何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与恋爱中的赠与行为,亦是涉彩礼纠纷案件的常见问题。典型案例“王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王某(男)与李某建立恋爱关系后一直异地生活,平时主要靠微信联系。李某主动与王某联系时几乎均以索要彩礼及其他钱财为目的,其余时间拒接、忽略王某电话,对王某的领证提议明确表示要先“给钱”,且李某从未回赠过王某。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相处模式、感情基础、资金往来等各项因素,认定李某对感情是漠视态度,系借婚姻索取财物,判令其返还从王某处取得的全部财物。
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发现,部分婚介机构利用适婚男女迫切寻求佳偶的心理,打着提供“闪婚”服务等名号,借机向签订婚介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收取高昂的手续费。典型案例“林某诉某婚介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严格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规制婚介机构借虚假宣传收取高额服务费用。此外,最高法还通过典型案例“吴某诉刘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展示人民法院立足复杂多样的婚姻家庭生活实际,准确适用彩礼返还规则。
来源: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5-03/01/content_9139262.html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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