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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惩罚
时间:2024-05-27 17:51:29| 来源: 华夏法治网

打工付出劳动,雇主支付工资天经地义。但如果碰上不良老板,血汗钱打水漂时,讨薪者和欠薪者就会有一场博弈。如果维权方式过激的话,就可能让自己负上刑事责任。

2024年2月8日,被告人殷某的妹妹在两年前给他人刮大白的装修款1万元至今未拿到,于是被告人殷某与两名妹妹一同来到被害人王某的门市房讨薪。因言语不合,双方发生激烈争吵,肢体接触也多了起来。本是站在旁边的殷某见妹妹被打,激动地上前对被害人王某拳打脚踢,致使王某受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殷某及其家属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4.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

和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与家人一起去讨要工钱,本应心平气和,理性维权,面对升级的矛盾纠纷更应该冷静对待,依法处置,然而竟发展为与他人互殴,并致他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王某拖欠工资,对前来的讨要工资的被告人等不是好言相待、耐心解释,而是言语相讥、态度傲慢,对激化矛盾负有责任,且本案系因讨要工钱的民间矛盾所引发,被告人殷某及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依法可对被告人殷某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殷某的犯罪事实、悔罪认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殷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面对欠薪,务工人员需要理性维权,合法讨薪。老板欠薪,可以选择自行协商、向行政机关投诉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切不可走非正常渠道甚至使用暴力,否则不仅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许海莲  金虎吉)

来源:和龙法院

责任编辑:SONGZ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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