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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助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时间:2024-01-07 15:27:34

  东营市河口区把推行“三权分置”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好政策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把握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在全省率先完成。在“三权”分置中,河口区首先全面开展了农民承包地的确权颁证工作,自2013年8月份开始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了确权颁证,工作中严格摸底调查、土地测绘公示、合同签订、建立登记薄、经营权证发放等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四榜定案”制度,做到一榜不缺,确保工作质量。确权面积25.06万亩,涉及全区170个村,颁发证书2万余本。2015年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区级信息数据库,确权颁证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

  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建设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对确权后的土地怎么规范流转、进行规模经营也是我们探讨的问题。河口区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2016年2月成立了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区农业局副科级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土地流转交易、经营权抵押登记等一系列服务。目前,全区通过交易平台完成农村土地流转交易58笔,交易金额5210万元,促进了全区农村土地规范高效流转。近年来,河口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全区土地流转总面积为15.0443万亩,流转入合作社的3.4829万亩,流转入家庭农场的4.1227万亩,流转入企业的4.8543万亩,流转入大户2.5844万亩;转包面积4.5798万亩、出租面积10.1245万亩、转让0.29万亩、互换0.05万亩,涉及农户13287户。大多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经营权统一进行成片流转或经营。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全面扎实开展。结合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按照《河口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工作方案》和市有关文件要求,经过农业经营主体申请、镇街初审、区农业局复审等程序,对经营主体申报的资料多次核实后进行发证,自2015年开始累计对12家农业企业、18家家庭农场、 7家合作社、26个专业大户等6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涉及土地9.3万亩,办理并颁发经营权证74本,此项工作根据经营主体的需求,随时进行。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和经营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趋势。但是,适度规模经营的业主,普遍担心因经营权的问题,会影响到投资到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安全,通过颁发经营权证,基本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顺利推进。2015年12月27日,河口区被确定为全国232个、全省10个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区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河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断健全完善配套机制,强力推进,促进了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农村产权交易58笔,交易金额5210万元;累计发放“农地”抵押贷款992笔,累放金额5.31亿元,切实缓解了农民贷款“抵押难、担保难”问题。一是设立了400万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生风险的,按实际损失部分的50%对其进行风险补偿,着力构建“农地”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和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二是建立了贷款贴息政策,河口区政府拿出200万元作为业务贴息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照基准利率的30%进行财政贴息。2018年对到期的抵押贷款4980万元予以贴息,贴息金额535158元,累计落实抵押贷款贴息资金561080元;三是创新多样化评估机制,目前河口区已形成了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贷款人自评估、借贷双方协商评估等不同方式相互配合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体系,提升了借贷双方评估便利。区财政设立了50万元抵押贷款评估保障经费,用于开展抵押贷款的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收储、流转或托管等机制,确保发生风险时,在保障农户利益的基础上更加快速高效地处置抵押物。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经营主体及农户流转土地的热情及办理土地经营权证的积极性。

  “三权”分置工作的开展,加快了土地流转步伐,使全区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5万亩,为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提供了平台,推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真正实现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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