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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集体用地入市”获评“2024年度典型示范案例试点地区”
时间:2024-12-05 14:02:58

近日,从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传来捷报,烟台市牟平区被评选为“2024年度典型示范案例试点地区”。这是对烟台市牟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充分肯定。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做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既有利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又有利于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

烟台市牟平区经过两年的积极探索和对上争取,成功入选山东省18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成为烟台市唯一的试点地区。牟平区被确立试点区县后,提前部署、积极谋划,根据上级部署,在入市方式和具体路径、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建立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合理控制入市规模和时序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确保入市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为了力争尽快取得一批接地气、可推广的入市实践成果。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在党组书记、局长车传杰的亲自牵头部署,与山东省土地法学研究会达成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实地考察、现场座谈,指导培训,为牟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把关、定位。

山东省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亲自参与牟平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工作,带领入市调研团队的专家学者多次到牟平区调研指导、出谋划策,有力助推牟平区入市试点工作的圆满进行。

据了解,烟台市牟平区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中结合每一宗入市土地制定制度规范,一是降低入市交易成本,充分保障用地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增值收益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利益;三是统筹协调简化入地流程和手续服务用地主体;四是借鉴国有土地入市经验,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性、灵活性;五是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优势,释放和扩大政策综合效应,拓宽用地保障渠道。

烟台市牟平区在严守政策底线红线基础上,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推进试点工作,在入市管理、用地方式、收益调节、权益保障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对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山东省土地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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