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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村土地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土地改革与法治建设研讨会在青岛举行
2021年5月22日,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土地改革与法治建设研讨会在青岛举行。此次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主办,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承办,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协办。部分国内著名学者特邀嘉宾以及省内土地法学研究机构、法学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80余人参加会议,积极研讨发言。
开幕式由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金堂主持,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勇表青岛科技大学致欢迎辞,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鹏燕等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发言。
山东工商学院规划处处长张献勇主持专题报告,石凤友作了深化土地改革与法治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丁关良作了“三权分置”视野下宅基地之新的权利体系法律构建研究的主题报告。
学术研讨阶段,与会嘉宾和学者紧紧围绕着年会主题,针对“乡村振兴、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法治建设”中的难点热点与焦点等方面进行发言,达成了了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
大家一致认为改革开放的原点在农村,支点是土地制度改革,切入点是农村土地经营体制转变。在党的领导下解放思想与尊重农民意愿是农村改革取得成功的根本点。习近平总书记讲: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 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再农村改革发展再度成为焦点。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表、路线图和美好愿景。2021年一号文件进一步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行战略部署。
与会嘉宾认为聚焦农村土地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应该在如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1、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落实农地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实实在在搞好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
2、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促进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完善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颁证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
3、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
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与建设100年,在土地制度改革与法治建设方面,我们清楚的的认识的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成功就是领导农民改变土地关系做好了土地文章,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也是尊重农民意愿解决好了土地问题实现了伟大转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也必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与法治建设同步,保障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的美好愿景才能实现!
年会评选出了优秀论文,获奖者既有德高望重的学者,也不乏年轻才俊脱颖而出,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石凤友会长宣布了论文评选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土地改革与法治建设研讨会在激情四射的学术研讨和与会嘉宾积极建言献策欢乐友好的气氛中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