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1 月 8 日,由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中国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 2020 年年会暨‘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讨会”在烟台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
会议围绕《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主题展开,共分为“主旨发言”“民法典与中国土地法治改革”“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实施问题”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路径”四个单元。“主旨发言”由烟台大学王洪平教授主持,烟台大学郭明瑞教授和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分别发言。
郭明瑞教授以“民法典视野下土地法制度研究”为发言主题,指出《土地管理法》修订后的实施问题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均需符合新颁布《民法典》要求。为此,需重视以下几点:第一,用益物权章节所规定的权利是土地上的权利, 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应该认定其私权利性质。第二,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福利权利是错误的,《民法典》规定的是私权利,福利权是社会权利,两类权利行径完全不同。第三,须时刻重视以权利保护为本位。“保护农民宅基地的权利就是限制宅基地的流转”等怪现象,本质是将权利“捆绑”,会反噬并侵害农民权利。郭教授进一步指出,土地制度改革须贯彻三个方面:一是土地权利保护,须为失业农民工返乡返村做好保障。二是土地管理,须重视用地现实需求与管理指标互相匹配,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城市人口流动性、城市增长规模、经济发展效率,展开合理规划。三是土地生态保护,须重视《民法典》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责任条款,关注农村土地土质污染。
石凤友会长强调,土地问题应该“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权利回归, 各得其所”。石会长以“宅基地,我说爱你,却不容易”为主题,指出目前我国宅基地存在的四方面现实困境:第一,邻里矛盾尖锐。“名乡故里的血案”“太平村不太平”等实例,生动说明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轻易剥夺或劝说农民退出宅基地,对改革不利、对发展不利,易引发激烈冲突。第二,宅基地申请路径不畅。石会长以亲身经历为例,阐明宅基地申请难、申请“贵”、变相收费等现实困境。第三,宅基地分配存在标准不明。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一户多宅” “多户一宅”等问题,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分配标准。第四,合村并居问题。合村并居与增减挂钩是好事,但好事如何推进展开,须注重两个前提,一要符合自然规律,二要符合经济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